《中職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頒布 學校可自主開設專業
中國教育報10月13日報道 教育部日前公布《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管理辦法(試行)》,提出“中等職業學校依照相關規定要求,可自主開設、調整和停辦專業”。
根據管理辦法,國家鼓勵中等職業學校設置符合國家重點產業、新興產業和區域支柱產業、特色產業的發展需求以及就業前景良好的專業。中等職業學校設置專業應以教育部發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為基本依據。各地和中等職業學校應作好專業建設規劃,優化資源配置和專業結構,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區域產業結構情況設置專業,避免專業盲目設置和重復建設。
管理辦法對中等職業學校設置專業需要具備的條件作出具體規定,在設置程序上特別提出:中等職業學校開設醫藥衛生、公安司法、教育類等國家控制專業,應嚴格審查其辦學資質。開設“保安”、“學前教育”專業以及“農村醫學”、“中醫”等醫學類專業,應當符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條件,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開設。
管理辦法要求,各地要建立由行業、企業、教科研機構和教育行政部門等組成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建設指導組織或機構。中等職業學校應建立專業設置評議委員會,根據學校專業建設規劃,定期對學校專業設置情況進行審議。
管理辦法強調,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要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情況進行匯總,并向社會集中公布當年具有招生資格的學校和專業。對專業辦學條件不達標、教學管理混亂、教學質量低下、就業率過低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責令學校限期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應暫停該專業招生。(焦新)
關鍵字Tags:專業 設置 管理 管理辦法 辦法 頒布 學校
《中職專業設置管理辦法》頒布 學校可自主開設專業網址:http://www.cnpujin.cn/html/xxdt/xwkx/5626.html







粵公網安備44010402002764號

